(资料图片)
观点网讯:6月7日,北京住建委就《关于加强已购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开征求意见。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通知》提出,已购共有产权住房家庭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5年的,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购房家庭因家庭成员患大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确需转让房屋产权份额的,产权人向区住房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区住房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由共同签约的代持机构回购。已购共有产权住房家庭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的,可按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
另外,还提到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存在违规出租等违规行为且拒不改正的,暂停办理回购和上市手续;解除共有产权住房购房合同或已按第二条完成房屋回购的购房家庭,如再次申请共有产权住房的,按照届时规定申请,解除购房合同的或完成回购的共有产权住房不计入购房记录。
据悉,已购共有产权住房是指购房家庭经过市、区共有产权住房购房资格审核(包括通过申请式退租安置获得的),签订购房合同或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共有产权住房。
标签:
上一篇 : 富德生命康健至尊重疾险保什么?有什么优点?
下一篇 : 最后一页
3月16日,盛和资源(600392)副总经理毛韶春、黄厚兵,财务总监夏兰田,董秘郭晓雷,通过上交所集中竞价交...
2022年3月15日,这是继1983年以来的第40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消协组织围绕共促消费公平消费维权年主题...
首批金控牌照的归属出炉,两家公司拿到许可证。3月17日,央行发布公告称,已批准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
时隔半月之久,西宁市城北区逐步推动复工复产,往日的生机活力被渐渐寻回,牛肉面红油飘香、包子铺炊烟...
音乐是我生活的一部分,是我的梦想,也是我的事业。英国音乐人亚当(Adam)告诉记者,在中国的十几年里,...
Copyright © 2015-2022 北冰洋舞蹈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沪ICP备2020036824号-3 联系邮箱:562 66 2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