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石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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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周钢 张晴
4月28日,武汉市发改委、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出“关于规范五一期间全市文旅行业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后称“告诫书”),要求全市文化旅游、酒店、餐饮等行业经营者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共同营造武汉市良好文化旅游环境。
“告诫书”要求经营者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根据经营成本及供求关系,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定价,不得趁节日之际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牟取暴利,自觉维护节日文旅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要求明码标价,明确标示名称、计量单位、规格、价格。收费内容应真实准确,严禁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不得捆绑收费。
提供清洁、安全的餐具是餐饮经营者的法定义务。餐具消毒费等其他经营费用应计入成本,不得收取或以茶位费、综合服务费等其他形式变相收取餐具消毒费。提供纸巾、茶水、果品、点心等计费商品或者有偿服务,应当价格合理,并事先告知消费者。消费者可自主选择,不得以单方主动提供、强制提供等任何形式诱导消费者使用而造成强制消费。
酒店行业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明消费信息和价格,现场客房图片展示信息应与实际住房一致。不得采取不正当价格手段或方式对客房相关信息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文明营业是经营者应尽的义务,也是城市名片的彰显,经营者必须守土尽责。”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强调。
各旅游景区景点应当在售票处等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相关服务价格以及特定人群价格优惠范围和幅度等信息,正确引导景区内餐饮行业合理定价。景区内及周边停车场应按要求做好价格公示,明示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免费范围等,严格落实好30分钟免费停车政策。
通过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在电子终端的服务主页和商品详情页面进行明码标价,标明商品或服务的品名、价格及必要信息等内容。给予优惠的,应当同时标明优惠方式。
相关经营者应当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加强行业自律。根据经营条件建立健全价格信息管理制度,完善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明确具体部门或者人员受理消费者投诉,及时解决纠纷。
武汉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市民和游客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保存好收费主体信息、收费票据、现场图片等具体信息和证据材料,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举报投诉。投诉举报电话:12315、12345。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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